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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度校內技藝競賽【職場英文】競賽辦法 
實習處
2023/3/16 上午 11:16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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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實施目的:藉由此競賽,提升學生專業技能研習之風氣並選拔校內全國技藝競賽選手。

二、主辦單位:實習處。
協辦單位:應英科、進修部。
三、初選競賽日期:112年3月29 日(三)。
初選報到時間:下午16:10 (語言教室)。
初選競賽時間:下午16:20至18:00,競賽時間100分鐘。
複選競賽日期:112年5月5 日(五)第5.6節。
複選報到時間:下午12:50 (語言教室)。
複選競賽時間:下午13:00至15:00,競賽時間為2小時。
四、報名資格:本校外語群及商管群高二學生,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,始可參加。
1. 日間部應英科:高二「中階英語聽講練習」,「中階英文閱讀與寫作練習」,以及
「外語簡報實務」上學期學期成績佔班級排名前30%之同學。
進修部應英科:英語聽講練習Ⅰ-Ⅲ學年成績佔班級排名前20%之同學。
2. 日間部、進修部具參加此項競賽潛力之學生由英文任課老師推薦
(設計群不符此資格)。
五、競賽地點:視報名人數另行公告。
六、報名方式:本辦法奉核准後,將公告於本校網頁上。
日間部於112年3月17日(五)前,經應英科統一推薦。
進修部於112年3月17日(五)前,經進修部英文科統一推薦。
七、競賽內容:
(一) 初試(筆試):
1. 英文能力測驗: 採選擇題方式測驗。
2. 英文寫作測驗: 以說明文(exposition)為限,寫作120字之文章,限用藍、黑筆。
(二) 複試(術科測驗):
A.英語簡報製作(可攜帶紙本英文字典)
1. 採實地上機操作。
2. 參賽者須於規定時間內整理、組織、分析所提供的英文書面資料,當場製作簡報檔
案,簡報內容(含封面、文字敘述與圖表在內)以10頁為限。
B.英語口頭簡報:
1. 上台作5分鐘英語口頭報告。報告時間以5分鐘為限,4分半為一短鈴,5分鐘為一長鈴
立即結束。
2. 上台時不得使用輔助紙本、圖片或道具。
(三) 總成績相同時,則以主題傳達性與內容得分高者為優先;若主題傳達性與內容仍同
分,則依邏輯連貫性、創意、美觀等之順序,取較高者為優先。

八、命題範圍:
1、英文能力測驗以全民英檢中級字彙為主。
2、簡報之圖文以競賽時自行創作為限或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素材(電子圖檔及書面文字資

料)為主。
九、術科評分標準:
A. 英文簡報50%
(一)主題傳達性與內容(投影片) 20%
(二)邏輯連貫性 15%
(三)創意 10%
(四) 視覺設計 5%
B. 英語口語表達 50%

十、獎  勵:優勝:3人,獎狀1張,400元等值學用品。
佳作:若干名,獎狀1張。

十一、一般規定:
1. 除個人文具用品外,手機、穿戴型智慧裝置等通訊器材皆不得攜入考場。
2. 請攜帶學生證參賽。
3. 競賽的開始與結束請以監考老師的口令為準。結束的口令發出後,應立即停止作答,儘

速離場。
4. 參加競賽的學生在比賽中不得離開座位。如不得已,得舉手經監考老師同意後,由服務

人員陪同或代為服務。
5. 競賽開始後,不得再進場。競賽時間過半後,始可舉手要求提早離場,經監考老師同意

後才可出場。
6. 參加競賽學生不得有作弊情事,一經舉發查證屬實取消名次,獎狀追回,並依校規論
處。
7. 參賽選手若成績有爭議時,提請評審委員會鑑定裁決(評審委員會由校長聘請相關老師擔

任)。
8. 完整參加初賽及複賽的同學,始得參賽證明。
9. 獲得優勝,即為校內全國技藝競賽儲備選手,應配合相關培訓,不得放棄資格。有違
者,收回獎勵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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